台中市政府運動局
即日起至額滿(25人)為止
如因特殊因素須取消報名:退費需酌收行政處理費用200元。特殊原因必須出示證明(病假、事假等…),否則一律不退費 開課前10天來電確認取消並完成手續,費用全數退還。 開課前7天(含)取消退費一半。 開課6天內取消者,不予退還費用。